2006年福建省普通高招报名时间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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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海峡导报 文章来源:海峡导报 更新时间:2006-1-22【字体:小 大】 |
2006年我省普通高招报名时间确定 1月6日至10日接受报名
导报讯 (记者 林芹) 昨日记者获悉,2006年我省普通高招报名时间现已确定,为2006年1月6日至10日。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(含统考生、单考生、保送生等),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县(市、区)高招办(含考试中心)指定的地点报名。除福建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外,户口新迁入我省的考生,必须同时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,且已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在我省报考。 据悉,200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继续实行“3+文科综合/理科综合”的考试科目设置方案。 报考文科音乐、美术、体育类的考生,除可以报考本类别院校(专业)外,还可以兼报文史类其他院校(专业);报考理科音乐、美术、体育类的考生,除可以报考本类别院校(专业)外,还可以兼报理工类其他院校(专业)。其余类别之间不得兼报或跨报。 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户口证明、身份证以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,亲自填涂有关表(卡),现场采集考生本人照片和报名信息,亲自认真核对报名点计算机打印的本人报名表内容并签字确认。 根据规定,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。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,持省公安厅填发的“外侨居留证”到居住地县(市、区)高招办(含考试中心)指定的地点报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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